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仙居县伟伦艺塑工艺品厂因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被仙居县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仙居县伟伦艺塑工艺品厂于2024年6月18日在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路**号实施了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仙居县伟伦艺塑工艺品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构成了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违规行为。其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目前已被决定罚款1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