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安溪县万发工艺品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违法行为,被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7100元整。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即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而这一违法行为是在2024年6月28日被发现并进行了处罚。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项、《福建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试行)》(2021年修订版)中的相关规定,对安溪县万发工艺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罚单文号为:闽泉环罚(2024)300号。
安溪县万发工艺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违规行为。因此,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罚款人民币2万7100元整。
